优化机制完善措施
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李保国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去年市政协提交重点提案,政法委积极担当、牵头主办,统筹推进“3333”工作机制,成立了济源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学校第七中学。学校运行以来,对54名学生进行矫治教育,涉未成年人行政、刑事案件分别下降72.9%、23.1%,盗窃案件下降80.3%,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出了突出贡献。
市政协在提案督办中发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例如不能满足不同层次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的需要、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缺口较大、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依然艰巨等,需要加紧解决。
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加班级,完善专门教育体系
调整招生范围,增设“专门教育班”和“专门教育体验班”,实行分班管理。一是将触犯刑法但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因刑事政策原因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分别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经由法定程序送入“专门矫治教育班”,在校学习期限6个月至3年。二是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由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经法定程序送入“专门教育班”,在校学习期限3-6个月。三是对监护人、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所在学校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送入“专门教育体验班”,在校学习期限1-3个月。四是鼓励专门学校向普通学校提供延伸预防教育,建立联合预控机制,扩大专门学校的预防教育作用。
(二)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摊、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专门教育经费筹措机制
专门学校教学管理任务重、成本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以财政兜底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一是增加财政预算支持。专门学校学生公用经费参照河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将安全管护人员纳入辅警编制,提高工资总额,同时提供服装等费用,享受工会会员待遇,提高在校师生每人每天生活补助标准。二是筹措设立“专门教育专项基金”。政法委负责,由市慈善总会、教育基金、社会组织、企业、爱心人士等捐助设立,用于弥补第七中学经费不足以及资助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家庭教育培训等。三是适当收费。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可以适当收取学费、住宿费、餐费等,以弥补学校经费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紧密合作,督促问题家庭监护人接受培训。二是对妇联等部门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给予基金资助。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防校园霸凌欺凌,严厉打击虐待伤害、性侵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