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郭振军委员代表民盟济源支部发言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二孩政策放开,学前教育中公办资源不足、民办收费贵、适龄幼儿入园难等问题日益突显。从我市情况来看,目前学前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问题集中表现为:公共财政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拨款未达到基准定额。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育费收费标准为2009年制定的每人每月236元,远远低于周边地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仅标准偏低,且没有实现全覆盖我市目前只有3所市直幼儿园享受每生每年75元的市财政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贴 

  二是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集中表现为:公办资源少,民办园收费高,适龄幼儿入园难。市区目前有在园幼儿19600余名,在市直公办园及公办性质园就读的不到8500名,仅占43%。民办园收费相对较高,入园就读家庭负担较重。今年全市收费标准高于每生每月236元的幼儿园已由去年的15所增加至34所,且仍有增长趋势。随着二孩政策放开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在市区就读幼儿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市区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三是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套不到位。问题集中表现为:城镇小区开发未按规定规划建设幼儿园,规而不建”“建而不交”“办而不惠等现象十分普遍。据统计,我市成规模的53个小区中,按规定建有配套园的小区只有15个,4个未开园招生。已开园招生的11个小区幼儿园除建业属自营外,其余的都是以举办者向开发商租赁的形式办园。 

  四是幼教师资严重不足。问题集中表现为:公办幼儿园在编专任教师比例低,聘用教师待遇低。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在编教职工仅占在职人员的20.1%,且多为中小学教师编制;而占比近80%的自聘教师月工资仅1600元左右,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很多幼儿园只能采取增加班额、减少人员或降低聘用教师工资等办法来保证正常运转,导致幼儿园教师队伍不稳定,能连续在园工作3年以上的仅占15%左右。 

  2018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该指导意见,就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地方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 

  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扶持普惠性幼儿园,重点加强市区、人口集中区域的幼儿园建设。建议把教育部门列为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新建居民区项目联审联批中,由教育部门参与审核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落实《济源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市发改、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我市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学生资助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监督机制,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严格依标配备幼教师资,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比例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采取区域内合理调配、统一招考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并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补贴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较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建议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郭振军:济源国风艺术传播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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