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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济源示范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

撰写时间: 2024-07-24 来源: 济源政法、市政协社法委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7月22日,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吕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公安局长牛少伟主持,示范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李治秀出席会议。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示范区取得的工作成绩,全面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要建立完善、深入落实“3333”工作机制,坚持统筹推动、源头管控、注重服务、依法防治,坚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方位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要加强“三个统筹”。统筹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牵头部门积极履责,各职能部门主动配合,形成良好工作格局;统筹协调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整合各方力量,预防与惩治并举,找准重点领域和人群,解决苗头性问题,确保实效;统筹协调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各单位密切合作,集中资源力量,推动依法有序开展

二要强化“三类教育”。强化家庭教育,运用指导站、服务中心等帮助家长正确教育青少年,引导家长加强自我约束,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强化法治教育,针对青少年犯罪特点,提高普法针对性,培养遵守法治的自觉性;强化心理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心理健康教学的针对性。

三要优化“三种环境”。优化学校内部环境,强化师德建设,防治校园欺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优化学校周边环境,推进联合执法检查,整治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优化网络环境,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净化网络空间。

四要深化“三级保护”。深化依法打击,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加强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理,切实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批、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深化司法管理,政法机关明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统一标准,保证未成年人警务、检察、审判、矫正工作有效衔接;深化司法关爱,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流程加强心理疏导、隐私保护工作,筑牢防范侵害未成年人“防火墙”

会议还对市政协113009号重点提案“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办,李治秀介绍了该重点提案的提出背景和主要内容,各相关协办单位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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