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温度”的柔性执法为民营企业发展“升温”


范欢欢委员发言


近年来,示范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不断增强民营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民营经济向好发展。目前,民营经济对济源生产总值贡献率达69.5%,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达87.8%,税收贡献率达88.4%,就业贡献率90%以上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创业创新的主阵地、就业富民的主载体。因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营经济迈向更高台阶是我们的政治责任更是大局要求。在长期驻企服务过程中,也发现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监管和执法暴露出一些问题,已影响到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多头监管、重复执法的情况普遍存在。目前示范区虽已要求各级执法部门编制当年度的行政检查计划,但由于同一领域各层级间缺乏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园区主管单位、辖区单位和某些领域聘请第三方参与监管机构等对同一事项存在重复检查的现象,多头多层级重复执法给企业造成较大压力。不少民营企业家反映,有时同一天区级执法部门刚完成检查,镇办执法部门又因同一事项再次入企检查,尤其月底、年中和年底此类现象更为突出。

二是作风不严、标准不一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示范区各部门执法标准多种多样,每年仍有较多增加和加之监管领域不断细分,一些行业、领域执法标准存在不统一情形,让企业无所适从。一些法律法规未规定明确整改方式和整改标准,使得执法部门难以提出统一清晰的整改要求和路径,让企业花冤枉钱。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标准理解运用不一致,甚至在同一个问题上提出不同的执法意见,如有些区域,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封闭、隔离,应急部门要求拆除等,也常让企业陷入两难境

三是沟通不畅、动辄得咎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大部分检查任务直接来自于上级部门,示范区执法部门无法自主决定导致无情处罚现象发生。另外,行业规范标准变更频繁有些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对企业申诉说明置之不理,有些处罚决定不够慎重,导致企业信用受损,进而影响到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和创新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是济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民营企业更好发展,需要自己争气,也需要外部打气,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更有温度监管执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据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包容审慎,推动监管执法温中有力”

各执法部门应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理念贯穿于执法过程,推行容错纠错、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改变以罚代管”“一刀切的执法方式,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人性化执法手段没有主观故意、首次犯的、负面影响较小的违法行为,可酌情减轻处罚,按照一次提醒、二次约谈、三次处罚的监管原则,给予企业更多的纠错机会企业首次违反禁止性条款,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的,也应当给予容错空间,从而激发企业规范自身行为的主动性。动态调整涉企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起到教育和警示目的即可的执法事项纳入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清单,将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纳入免罚或从轻处罚清单,有效减少对企业诚信度的负面影响为企业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二、服务先行,推动监管执法亲而有度”

服务企业立场出发,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实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各执法部门反复上门、频繁打扰,同时要减少对企非监管执法类的拜访,让企业进入静生产经营模式。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强化为企服务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对法律法规及规范进行统一解读释义,防止过度执法、越界执法,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整改成本。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定期深入企业宣讲政策法规,帮助企业释疑解惑,促使企业守法经营;针对部分小微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等问题,邀请法律专家及时进行培训指导,用主动热情的服务,提升企业家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健全机制,推动监管执法柔中有序”

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对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否重点领域等方面进行评判,减少对诚信守法企业的监管频次,实现监管差异化和精准化,坚决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无需不扰。建立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同步告知机制,引导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避免后期因信用等级低带来不利影响。畅通执法申诉渠道,健全涉民企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让企业的合理诉求能够尽快得到解决;同时加大对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涉企不当行政行为,真正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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