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梦小康 携爱同行
撰写时间: 2016-06-15 来源:——关于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
苗王君 郑 超 任贵清
对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为了解掌握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帮扶需求,以更精准、更有针对性地提升帮扶工作和完善助残政策,近期,我们通过市、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残联组织,采取入户调查、电话访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收集到了他们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就业、帮扶需求等多方面的第一手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度残疾人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残疾人事业改革发展的优惠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残疾人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由于重度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中的特殊群体,因此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重度残疾人占比大、数量多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残疾人4.86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7.2%,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有20182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0967人,占已发证残疾人总数的56%。按照残疾种类划分的话,属于重度肢体残疾的4525人,重度智力残疾的3041人,重度精神残疾的540人,多种残疾873人,其他1988人。
(二)绝大部分重度残疾人无法自我创收,生活十分困难
重度残疾人由于生理、精神的残疾,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文化水平绝大部分都很低,无法学习和掌握就业本领和创业知识;再加上部分重度残疾人不愿抛头露面,不愿去公共场合,缺乏工作和生活的进取心,这样更加剧了他们通过就业和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困难。同时,在社会大环境上,对残疾人的关注和理解还不够,残疾人难以获得与健全人同等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收入来源的缺乏、就业机会的渺茫、工作报酬的不等,使得这些重度残疾人总体人均收入远远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绝大部分处于贫困状态,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目前,我市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每人每月240元、农村每人每月200元;居民家庭低保标准是城市每人每月最高380元、农村每人每月最高300元。从调查情况看,全市已经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中享受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有7651人,享受居民家庭低保的有1013人,两者相加,约占总数的79%。另外还有一些重度残疾人靠五保、临时救济或亲戚朋友的接济度日,特别是那些一户多残的家庭,生活更是难以为继。比如,王屋镇铁山村的赵元明,全家4口人,夫妻二人都是残疾人,一个是重度精神残疾,一个是智力残疾,还有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尽管领取有低保金,但仅孩子在校的生活费就需140元,生活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再如,邵原镇北寨村的杨小爱,夫妻二人都是重度残疾人,家里住的是破烂不堪的土房,屋内一无所有,靠低保金勉强维持基本生计。
(三)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子女教育受到影响
结合对在校残疾学生和未入学残疾学生的普查数据分析,由于一些贫困家庭没有将适龄残疾子女送到省、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的经济能力,出现了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低的现象,表现在:目前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337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只有289人,仅占总数的85%。
重度残疾人子女就学人数933人,其中小学365人、中学568人。综合调研走访中获取的信息,多数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只能从微薄的低保金中挤点钱供孩子上学,有的实在负担不起,只好让孩子辍学打工,小小肩膀就扛起了赚钱养家的责任,出现了一些重度残疾人子女无法完成学业的情况。这个问题在山区那些离校较远需要住校的孩子中尤为突出。
(四)重度残疾人康复医疗保障不够
重度残疾人的康复医疗保障是关系他们生存权和生活质量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全市开展的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实践和成效证明,如果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时,残疾程度可以得到极大改善,甚至可以完全恢复健康。由此可见,康复医疗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的重要性。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重度残疾人康复医疗需求非常大,调查数据显示希望能得到康复医疗的有4675人、功能训练的有3438人、辅助器具的有6465人,这些治疗、训练和辅助器具费用都很大,比如一台70分贝以上大功率助听器市场价格在5000元以上,这个费用完全需要残疾人自己负担,如果没有外界的援助这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承担不起。但目前我市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方面的特惠政策不多,致使一些急需康复医疗的残疾人得不到及时治疗,留下了许多遗憾。另外,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必须是住院治疗才能报销,且报销都有起付线,加上许多药物和项目未纳入报销范围,有些重度残疾人小病忍、大病熬,小病拖成大病,轻病熬成重病,贫病交加,雪上加霜。比如,坡头镇毛岭村的杜丽莹,一家5口人,本人是肢体二级残疾,由于患有骨癌,常年卧床,每年光治疗费就需要30万元,虽然享受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二次报销,但多年的看病费用几乎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使一家人深陷贫困的泥潭。
二、对提升重度残疾人帮扶工作的措施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李克强总理强调:“我们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这些朴实而温暖的话语,是党和政府的庄重承诺,是残疾人兄弟姐妹的心声愿望。为此,我们围绕政府兜底,完善助残政策,提升帮扶工作,推进我市重度残疾人同步小康,让全面小康的阳光不仅洒向、而且温暖这一特殊群体,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兜底,进一步织密织牢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
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实行“普惠+特惠”,是现代化国家构建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的通行做法,也是当前我国试行残疾人补贴制度所遵循的基本思路。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高、就业增收难、养老和康复服务面临许多问题,他们需要特殊的政策,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需要有特惠保障制度。“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是“居民家庭低保”的一种补充,不能因为残疾人领取了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这一“特惠”,就失去“居民家庭低保”等其他“普惠”性的社会保障权益。虽然说政府发放的这些救助资金对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但相对于他们的实际需求、进而改变其生存状态,或者用同步小康的标准来衡量的话,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议让贫困的重度残疾人同时享受这两项补助,并逐步增加,提高标准。
改善重度残疾人住房条件。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住房也是制约重度残疾人同步小康的一个瓶颈。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农村无房残疾人有462人,鉴定属危房的有441人,认为自己属危房但未鉴定的有1892人,这其中绝大部分是重度残疾人,他们对改善自身住房的需求和愿望还是很大的。针对这一现状,建议各级财政在每年的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对那些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改善住房的补助补贴;住建、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优先保障和改造重度残疾人的基本住房,城镇居民保障房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优先倾斜照顾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残联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帮助实施好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多方援手,不断提升重度残疾人康复医疗水平
从政府层面讲,积极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60号)有关规定,逐步降低或取消残疾人医疗救助的起付线,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将残疾人相关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特殊医疗需求和假肢安装、辅助器具基本配置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重度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重点康复项目等,切实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基本康复服务。
从社会层面讲,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社会资源,鼓励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慈善帮扶,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重度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志愿助残服务;加快探索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倒逼残疾人服务产业快速成长、壮大。
(三)完善政策,重视关注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子女教育
助残帮困不单单是给钱给粮,让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推行“智力助残”是更有效、更彻底的方式。有了知识,残疾儿童才能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拥有更好的未来;同样,残疾人子女只有受了教育,才有可能找到好的工作、获得好的收入,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庭的贫困,最终从源头上拔掉“穷根”,阻止贫困代际传递,打破“贫残交加”的恶性循环。政府今天帮助他们一小点,未来他们为社会减轻大负担。并且通过接受教育、改变命运、自食其力、体面生活,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在整个过程中获得的不仅是帮助,还有尊严和对社会的信心。
因此,建议从增强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自我发展能力的角度出发,着眼长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尽快出台残疾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子女就学资助政策,让这些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提高入学率、提高受教育水平。可以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子女,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由市、镇财政按每人每年共500元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年共1000元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同时,积极实施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免费。
总之,推进重度残疾人同步小康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哪一方面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为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发展、共享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环境。愿我们大家都携起手来,对每一个残疾人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多一份关心和帮助,在奔梦小康的阳光大道上,让爱与残疾人同行!
(苗王君,济源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市政协调研室主任、办公室信息科科长;郑超,济源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市残联副理事长;任贵清,济源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民建济源市委副主委,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
——该文发表在《新济源》2016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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